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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关于简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2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425KB | 浏览量:37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流程的通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我市招投标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办理要求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二、优化、简化办法

1、优化办理时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承诺办结期限优化为1个工作日。2、简化办理流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传书面情况报告,平台对书面情况报告备案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一次性告知说明,实现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化事项办理。住房和城乡2023市L广月事雪11115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