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重庆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专家论证制度

发布时间:2026-01-19 | 文档页数:5 | 文件格式:docx | 文件大小:14KB | 浏览量:56

附件8

重庆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

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专家论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制度。

一、专家组成

市、区县(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应共同建立统一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地名管理专家组。

专家组应由熟悉当地文化、历史、地理、民俗、史志、语言文字、法律等专家组成(也可吸纳基层地名工作者、地名爱好者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名管理需要专家论证的,应有少数民族人士代表参加。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一般应满3年,具有相应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了解本地区历史演变、风俗文化、地理特征和城市建设等状况;

(四)热心地名工作,熟悉与地名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地名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属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专家组组长从专家中推荐产生,专家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区县(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处(科)室承担。

二、主要任务

专家组主要负责开展地名理论和应用研究,参与编制、审定历史文化地名评定标准及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进行论证,参与制订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政策和地名方案,指导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展地名科普和咨询活动,参与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辞典及其它地名资料编纂审定,参与地名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等工作。

三、论证范围及程序

(一)论证范围。涉及社会影响大、专业性强、技术性高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的命名更名,应就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程序正当性,名称的用字、汉语拼音、含义、沿革来历、文化保护等组织专家论证。

(二)论证程序

1.区县(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专家论证方案,选定专家组及组长,提交论证事项,并向专家组专家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

2.专家组确定论证会的时间、地点,经专家组组长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书。

3.专家组应在召开论证会前1个工作日向专家送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4.论证会议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被选入参与论证会议的专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与其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同等效力。

5.论证会由专家组组长或专家组指定的专家主持,论证会议应形成会议决定,作为地名管理决策参考。

6.参加论证的专家数应为单数,一般不少于3人。可根据论证内容邀请相关乡镇(街道)、建设单位

剩余2页未读,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