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standardforenergyefficiencyinpublicbuildingsDGJ08-107-2012J12068-20122012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standardforenergyefficiencyinpublicbuildingsDGJ08-107-2012主编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2年9月1日2012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2]603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一107一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条、3.2.2条、3.3.1条、3.3.2条、3.5.1条、4.1.1条、4.5.2条、4.5.3条、4.5.5(1)条、4.5.6条、4.5.7条、4.5.8条、4.5.9条、4.5.10条、4.6.13(1、2)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同时废止。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前言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9]1517号文下达的《200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任主编单位的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在原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一107一2004的基础上,认真吸取国内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经验,反复论证可适用的先进建筑节能技术,经过计算验证,并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4.供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5.给水节能设计;6.照明节能设计;7.电力节能设计;8.能耗监测及附录A至附录G;增加了给水、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