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政策解答
1.数据补录: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已竣工验收但未入库的项目,以及已入库但是缺少部分环节信息的项目。数据修正:对于全国平台展示的项目信息存在重复、错、漏等与实际项目信息数据不一致的项目。
2.补录审核流程:企业申报后,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含整改合格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推送。数据修正流程:数据修正流程基本同数据补录流程,企业对需要修正的数据按附件5的要求进行填报,报项目主管部门(即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对应的市本级或市县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市局建管处,由市局建管处进行修正推送。
3.什么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市政房建项目?
市政房建类项目依法开建,有招投标信息(非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则不满足补录标准。
4.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信息如何录入?
专业承包项目办理流程同总包项目录入流程;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信息原则上应在总承包项目基础上完善合同登记、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由总包单位统一申报,不单独接受专业分包企业申报。专业承包验证需提交合同、建设期内发票信息(提供项目期间一张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官网可查的)、竣工验收意见书。
5.各类信息填报要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为必填项,其余表格可根据企业需求自行选填。每张表格内标星的为必填项,未标的可选填。
6.如何确定数据录入审查部门?
房建市政类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部门为数据录入审查部门。其他项目审核部门为项目属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满足申报资质标准的项目业绩有什么要求?
申报的单项资质指标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要求,可作为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指标,不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业绩(如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存在三包一挂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不得存在联合体承揽工程的。
8.满足招投标需求的有什么要求?
各地在招投标文件中设置的满足招投标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
9.市政房建类提交材料有哪些?
市政房建类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附件1的某些表格,进行填报,将扫描件和电子版提交,同时上传佐证材料:项目需有实体水印照片(含拍摄时间、地点、经纬度等)(1)工程招投标信息——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网址链接)、(2)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扫描件)(3)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4)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及网址链接)(5)业绩指标信息——各项业绩指标对应的合同、个人业绩对应的同期企业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需提供企业社保账号密码)(6)工程合同信息——项目签订的合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