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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规划审批与不动产登记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1-15 | 文档页数:20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1.17M | 浏览量:27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规划审批与不动产登记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MMXNRPBS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06月

目录1说明2术语.23建筑面积计算规程..54建筑密度计算规程145建筑规划高度计算规程166建筑退让.177建筑规划间距.18

1说明1.1为统一西安市建筑工程计算和测量标准,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借鉴相关城市经验与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各项建筑工程在设计、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规划条件核实等环节中涉及的建筑工程相关计算。西安市辖区行政区、开发区、周至县、蓝田县各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参考执行本规程。1.3本规程未规定处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和有关地方标准。1.4本规程下发后,各相关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已经按照原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以及通过建设方案规划审查的建设项目,可按照原计算标准继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规划条件核实。下发之日时未通过规划审核的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规划条件核实时均应按照本规程执行。1.5本规程试用期为二年。1.6本规程仅具有指导性作用。

2术语2.1构筑物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2.2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3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4主体结构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2.5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2.6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7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8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9建筑层高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端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2.10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2.11夹层房屋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2.12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

2.13设备层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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