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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6-01-20 | 文档页数:33 | 文件格式:docx | 文件大小:56KB | 浏览量:7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

统防汛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

目录

TOC\o'1-2'\h\uHYPERLINK\l_Toc121391.总则\h1

1.1指导思想\h1

1.2编制依据\h1

1.3适用范围\h2

1.4工作原则\h2

2.组织体系及职责\h2

2.1组织体系\h3

2.2工作职责\h4

3.预防工作和预警机制\h10

3.1预防\h10

3.2预警\h10

4.应急响应分类分级与行动\h11

4.1总体要求\h11

4.2先期处置\h11

4.3指挥联动与协同\h12

4.4应急响应行动\h13

4.5信息报送和处理\h21

4.6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h21

5.后期处置\h21

5.1救灾救济\h21

5.2恢复重建\h22

5.3调查、核实及分析\h22

6.保障措施\h22

6.1应急队伍保障\h22

6.2应急物资保障\h23

6.3通信与信息保障\h23

6.4应急技术保障\h24

6.5演练、宣传和培训\h24

7.附则\h25

7.1预案管理\h25

7.2实施时间\h25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常态防灾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妥当的应急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风防冻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范应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防汛防风防冻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台风、强对流、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灾害的预防、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上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防汛防风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预警,防范风险。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做好预警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力量,按照属地为主、资源共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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