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
办事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工程项目信息入库
2024年1月1日起,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承建的工程项目,企业可通过“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jsgl.zfcxjw.cq.gov.cn:6087/)“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录入相关工程项目信息。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登录“市级平台”据实录入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登记、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入库。其中,基本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由“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系统”自动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企业无需录入。
2.其它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
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行业工程项目信息,各参建单位登录“市级平台”据实录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合同登记、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同时上传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信息真实性确认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出具项目真实性确认函),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入库。
3.专业承包(分包)工程项目
“全国平台”已有总承包工程项目信息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可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信息的基础上,录入合同登记、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全国平台”无总承包工程项目信息的,参建单位应先录入工程项目总承包基本信息、招投标、合同登记、竣工验收等信息,再由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据实录入合同登记、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
(二)工程项目信息补录
2023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验收但未入库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可通过“市级平台”补录相关工程项目信息,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
重庆市内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未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登录“市级平台”据实补录工程项目相关等环节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进入“全国平台”中。其中,施工许可环节信息由“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系统”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企业不能补录。
2.其它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
重庆市内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未入库的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行业工程项目信息,参建单位登录“市级平台”据实补录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合同登记、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业绩指标等环节信息,同时上传项目信息真实性确认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出具项目真实性确认函),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入库。
3.专业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