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13.300A80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2225—2008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Generalprovisionsforhazardevaluationofchemicals2008-06-19发布2009-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22225-2008前言本标准与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EC)号法规]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基本一致。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运才、郭秀云、曹永友、李永兴、李雪华、陈军、纪国峰、慕晶霞、郭宗舟、张海峰。I
GB/T22225—2008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程序及评价化学品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价。本标准所评价的化学品是属于物质的化学品。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化学品、化妆品、医药、兽药、军用化学品及聚合物,但聚合物中含有本标准规定量的未聚合单体时,需对单体进行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2057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GB20577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体GB20578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溶胶GB2057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气体GB20580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压力下气体GB20581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2058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固体GB2058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反应物质G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