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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发布时间:2026-03-26 | 文档页数:9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337KB | 浏览量:8

HJ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HJ/T32—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Stationarysourceemission—Determinationofphenols-4-Amino-antipyrinespectrophotometricmethod1999-08-18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HJ/T32—1999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Stationarysourceemission-—Determinationofphenols-4-Amino-antipyrinespectrophotometricmethod1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酚类化合物测定。1.2在无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60L、吸收液体积为20ml时,直接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0.083~6.0mg/m³;萃取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0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0.0083~0.17mg/m³。在有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10L、吸收液体积为50ml,用蒸馏-直接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1.0~80mg/m³。1.3用本方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主要干扰为高浓度的二氧化硫、硫化物等还原性物质和氯、溴等酸性气体,详见本标准11.1、11.2。2定义酚类化合物指在苯环结构中具有羟基(一OH)取代基的化合物总称。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所测得的是能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物的酚类化合物,或是能随水蒸气馏出并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物的酚类化合物,均以苯酚计。3方法原理用氢氧化钠吸收液采集样品,在pH=10.0土0.2、有铁氰化钾存在的情况下,酚类化合物与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红色的安替比林染料,根据颜色的深浅进行比色测定。4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16297一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5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无酚蒸馏水(5.41)。5.1盐酸:ρ=1.19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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