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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1-21 | 文档页数:6 | 文件格式:docx | 文件大小:26KB | 浏览量:28

包头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专家评审论证、消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包头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的资格认定、聘用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市住建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适时增补的原则进行建设、管理、运行。市本级及旗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可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活动,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专业岗位能力、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承担以下类别的工作任务:

(一)现场检查类

参与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执法检查、消防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日常督导检查、监管执法及其他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二)咨询服务类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制(修)定、行业标准规范的起草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评估评审工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消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依法向服务单位提供评审服务、技术支持、咨询指导。

(三)教育培训类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消防遗留项目问题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宣贯以及相关专业人员教育培训,为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支撑。

需要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的相关单位可登录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根据所需专家类型、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履职情况等条件,自行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的专家。

专家库建设管理

第五条专家入库资格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个人信誉。

(二)身体健康,年龄最大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业务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分析鉴定能力、评估评审能力。

(四)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服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资格的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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