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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4〕82号 2024年08月08日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21 | 文档页数:7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182KB | 浏览量:47

索引号失效时间发文机关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标题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铝加(深井铸造)领域安全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发文字号豫应急办(2024)82号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应急办(2024)8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工贸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汲取河南中瑞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7·26"铝液遇水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铝加工(深井铸造)领域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作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健全企业台账,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停产整顿一批现实风险、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推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全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专项整治范围全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一)安全管理1.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过考核合格,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2.企业熔炼、浇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防止爆炸的措施并严格执行,金属熔炼和浇铸岗位的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的情况。3.企业是否建立、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是否按规定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4.是否与相关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是否对相关方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和现场安全交底,保存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交底记录,对相关方的现场安全检查是否有针对性。5.是否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人员疲劳作业、设备带病运转情况,是否根据安全产、人员返岗情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6.企业是否制定熔炼或浇铸过程中停电、燃气泄漏、高温金属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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