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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桂政函〔2024〕16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防城港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面向东盟的国际枢纽港。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防城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1.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6.1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下达任务;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8.5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和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向海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式、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稳固生态安全保护格局,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恢复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强化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积极融入北部湾城市群,推进与北海、钦州市空间一体化,共同打造边海联动城镇带。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分阶段、分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力度,多渠道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合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