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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6-01-29 | 文档页数:134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3.17M | 浏览量:13

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关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调整合同价款的说明各有关单位:我站发布的《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造价信息”)除另有说明外,发布的价格均为综合价,造价信息数据与实际市场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偏差。如合同约定以造价信息作为结算依据,当造价信息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或实际购买价格与综合价差异较大时,可由合同双方协商是否调整以及具体调整办法,或可根据市场询价办理签证后作为调整依据。市场询价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组织成立询价小组,按实际采购的材料或设备进行询价。我站不干预工程各相关方的活动,亦不介入各方询价、采购的过程。特此说明。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9年12月30日

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和土(石)方运输费用的情况说明各有关单位:一、关于渣土车运输计价问题:土(石)方的挖、装、运单价应按我区现行定额及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计算,我站原来发布的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挖、装、运信息参考价与上述规定不符,因此取消。二、关于土(石)方运输及其消纳费计价问题:土(石)方运输按我区现行定额及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计价;土(石)方消纳费按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A.1土(石)方工程说明第4(8)条“土(石)方运输未考虑弃土场所收取的渣土消纳费,若发生时按实际办理签证结算。”的规定执行。三、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其消纳费计价问题:按《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其消纳费计价的有关规定》(桂造价【2017】19号)文件执行。四、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列入工程造价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对建设项目的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费用归类,其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费用标准:按当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编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时列入项目总投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和垃圾处置机构就建筑垃圾处置内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0年5月30日0

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8期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其消纳费计价的有关规定桂造价[2017]19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其消纳费相关计价行为,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按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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