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皖科重秘〔2025〕144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提名单位、专家: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皖政办秘〔2018】227号)精神,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名方式及要求(一)提名方式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1.专家提名。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4)2012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
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专家联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技奖限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2.单位提名。由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为单位提名,具体指:(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2)省直有关部门;(3)高等学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4)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究院(含所属研究院、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深空探测实验室、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5)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组织)。(二)提名要求1.突出科产融合。提名者在提名时,要坚持“四个面向”,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从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考查,以推动科技创新2
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着力点,提名我省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2.强化企业主体。聚焦我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主动调研、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做好提名成果项目凝练。加大对开展高质量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高效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提名力度。3.完善提名机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