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现代治理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中心)。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六、七楼。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市财政全额补助。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零玖万元。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八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九条本单位的领导体制是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第十条本单位的宗旨是依法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严格-1-
监督,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对广州市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协助对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综合管廊、结建式人防、园林绿化工程等)的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协助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使用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承担平战转换的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对房屋建筑、综合管廊、结建式人防、园林绿化、消防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管理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第二章党的建设第十二条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一)设置形式:根据本单位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中共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支部委员会,站党总支在中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9个党支部,确保党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有序开展。(二)地位作用:党总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履行把方向、-2一
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