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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4 | 文件格式:doc | 文件大小:29KB | 浏览量:4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支持建筑业企业在黔发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拟对全年在黔生产规模同比增长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正向激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按程序申领5万-30万元奖励资金!为方便各有关建筑业企业知晓政策,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转发你们,请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及时做好申请准备等各项工作。

附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支持建筑业企

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

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贵州省在地建筑行业与建筑施工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贵州多做项目,提振行业信心,根据《贵州省促进经济稳定向好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拟对2025年全年在黔生产规模同比增长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正向激励支持,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奖励资金的申报、评审和拨付遵循“公开透明、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奖励”的原则。

第三条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

第二章 奖励条件与标准

第四条 申请奖励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省内外建筑业企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在贵州省连续生产(施工),2025年全年在黔生产规模同比增长的建筑业企业。

(四)2025年度内在贵州省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第五条 对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按以下阶梯式标准给予奖励:

(一)2025年全年在黔生产规模达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且同比增长5%以内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增长达到5%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二)2025年全年在黔生产规模达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且同比增长5%以内的企业奖励15万元,对增长达到5%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三)2025年全年在黔生产规模达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内的奖励20万元,增长达到5%以上的奖励30万元。

第三章 申请材料

第六条 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在贵州建设项目清单;

(三)佐证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3.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2024年和2025年度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佐证资料;

4.工程施工合同;

5.企业在黔生产规模相关凭证。

第四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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