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市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电动自行车充电站项目运营采购方案
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兴南小区、福泽园、盈泽园、惠泽园、润泽园)租住人数约2万人,保有电动自行车近1700辆。充电难、充电不规范等问题不仅影响租户生活,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规范安全的原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购一家项目运营商,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新建、改造、运营,为广大租户提供更便捷、高效、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特制定本采购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目前市本级6个保障房项目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数量和端口情况如下:
序号
保障房小区名称
建站位置
现有充电站点数
现有充电端口数
1
福泽园
园区内
1
54
园区内
1
10
2
盈泽园
园区内
1
11
3
惠泽园
3-4幢
3
60
4
润泽园
正门户外
1
54
合计
7
189
根据《江门市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设计标准》等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按不低于0.5辆/每户的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并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5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总体数量与电动自行车总体数量之比原则上不宜低于1:3;按照市本级保障房小区1700辆计算,每3辆电动自行车需要一个充电端口,6个保障房小区至少需要567个充电端口,目前189个充电端口远远满足不了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端口缺口378个,需尽快扩容增设充电端口。(具体缺口详见附件1)
二、运营内容
(一)新站点建设。本项目共需新建设9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约322个充电端口,需在合同签订18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新建充电桩站点建设工作,相关费用由运营商全额投资建设。(具体详见附件2)
(二)旧站点改造。本项目需改造6个旧集中充电站,135个充电端口,需在合同签订30个自然日内完成改造,改造工作由运营商负责实施。(具体详见附件3)
(三)站点运营与维护。运营商对新建及改造的充电站点进行运营、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运营、维护期直至合作期满,实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安全充电等功能。
三、项目年限
运营年限:5年(参照《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期限设置为5年)。
四、运营所需资金
充电桩站点建设、改造及运营所需资金由运营商自行负责。
五、运营收费要求
(一)充电收费模式
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由运营商向需充电的租户、业主个人进行收取,采用电费+服务费方式收费。电费按项目所在辖区供电局直供电单价收取。服务费由运营商自行定价,最高不超过0.5元/小时收费(按每小时收取服务费报价)。充电采取微信、刷卡两种方式,解决附近住户充电问题,给居民提供便捷、便宜的充电服务。
(二)经营权收益
运营商根据建设的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实际端口数量,并结合项目建设投入及运营情况综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