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
2025年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规范填写后扫描,将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信息采集系统;
2.申报书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一致;
3.申报书封面的“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其他联合申报单位,请一并列出;
4.“示范建筑面积”指参加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建筑面积;
5.项目基本信息表中“建筑能耗指标”、“外围护结构”、“能源系统”、“建筑气密性”、“可再生能源应用”、“碳排放计算”、“装配式建筑”,以设计文件为准。
6、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声明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充分了解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要求的基础上,我单位项目,现申请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承诺履行如下事项:
1.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项目无法提交规定的材料或未通过专家评审,我单位自愿取消参评资格。
3.本单位承诺将按时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并达到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如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建设标准,自愿返还奖补资金。
4.我单位承诺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使用过程中,接受并配合你单位开展相关研究与宣传推广工作。
5.如未按本声明履行义务,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类型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其他
建筑类型
□办公建筑;□旅馆建筑;□商业建筑;□医院建筑;
□学校建筑;□住宅;□交通枢纽建筑;□旅游区建筑;
□其他
采用标准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T3337-2022)
《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T3335-2022)
建设类型
□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
建设阶段
□拟建;□在建
项目实施起止年限
立项时间
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总建筑面积(㎡)
试点建筑面积(㎡)
总投资(万元)
增量成本(元/㎡)
建筑能效指标
居住建筑
供暖年耗热量(kWh/㎡·a)
供冷年耗冷量(kWh/㎡·a)
一次能源消耗量或建筑能耗综合值
(kWh/㎡·a)
公共建筑
建筑本体节能率(%)
建筑综合节能率(%)
外围护结构
墙
平均传热系数(W/(㎡·K))
窗
传热系数(W/(㎡·K))
能源系统
供暖热源
□热泵/□集中供热/□电锅炉/□电暖气(电热膜)/□其他
热回收新风设备
效率(%)
是否采用热计量
□是;□否
智能调节控制
□有;□无
建筑气密性
换气次数(N50≤1.0或3.0)
可再生能源应用
□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热电联产CHP;□风力发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新风太阳能预热;□其他
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
碳排放量核算
建造阶段
净碳排放量(tCO2e)
运行阶段
年碳排放量(tCO2e/a)
装配式建筑
装配率(%)
二、申报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邮箱
设计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邮箱
施工单位名称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