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
周村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分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0分)。
2.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国家优秀教师、国家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国医大师、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美国、德国、法国、日本、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其他相当于上述层级的人才(97分)。
3.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省级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名医、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其他相当于上述层级的人才(95分)。
4.正高职称人员(88-93分)
(1)正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93分)
(2)正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人员(91分)
(3)正高职称且具有学士学位人员(89分)
(4)正高职称人员(88分)
5.淄博英才计划人选;淄博市高端外国专家计划人选;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5分)
6.博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层级人员(76-83分)
(1)副高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3分)
(2)博士和博士后(81分)
(3)副高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80分)
(4)副高职称且具有学士学位人员(79分)
(5)副高职称人员(77分)
(6)高级技师(76分)
7.硕士、技师(68-73分)
(1)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73分)
(2)硕士(71分)
(3)技师(68分)
8.本科、中级职称、高级工等相应层级人员(59-65分)
(1)中级职称且具有学士学位人员(65分)
(2)中级职称(63分)
(3)本科毕业生(62分)
(4)高级工(59分)
9.大专学历、初级职称、中级工等相应层级人员(50-56分)
(1)初级职称且具有大专学历人员(56分)
(2)初级职称(54分)
(3)大专学历人员(53分)
(4)中级工(50分)
(二)附加分
1.工作年限。申请人来我区工作时间(2019年11月21日以后)每满1个月加0.05分。
2.签订合同年限。申请人与我区用人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1月21日以后且不得进行合同变更)期限每满1年加0.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3.与引进人才配偶相关的事项,配偶须符合我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按照其类别层级对应的分值进行加分,最高10分。
(1)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同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含基础分中规定1-3类人员)(10分);
(2)配偶在我区工作同时具有正高职称和硕士学位(9分);
(3)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具有正高职称(8分);
(4)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具有博士学位(6分);
(5)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同时具有副高职称和硕士学位(5分);
(6)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具有副高职称(4分);
(7)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具有硕士学位(2分);
(8)配偶在我区工作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1分)。
以上均含相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