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建函〔2023〕117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蕉城城市管理局,东侨建设局(房管局):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央文明委2023年度重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以下简称“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到2023年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及选树参考标准见附件),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社区物业行业党建联建,推动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形成住宅小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行动,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城市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