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明细表
一、基本信息
序号
记分类型
记分编码
记分项目
分值
记分内容和标准
记分说明
1
基本信息
FJWYXY1001
注册信息
初始分12分
填报企业的注册信息,每缺少一项扣2分。
根据信息化平台填报情况认定。
2
基本信息
FJWYXY1002
项目负责人信息
初始分3分
填报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必填项每缺少一项扣0.5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劳动或者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人事任命材料认定。
3
基本信息
FJWYXY1003
从业人员信息
满分2分
项目负责人参加物业管理业务技能培训比例,达到30%(含)-50%的,得0.5分,达到50%(含)-65%的,得1分;达到65%(含)-80%的,得1.5分;达到80%(含)以上的,得2分。
1、根据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认定,以缴纳五险人数为准(缴纳保险不少于6个月)。2、根据培训证明材料认定。
4
基本信息
FJWYXY1004
从业人员信息
满分2分
有消防、工程、管理、经济类等中级以上职称或人社、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1人至5人的,得0.5分;6人至10人的,得1分;11人至15人的,得1.5分;16人以上的,得2分。
1、根据社保缴纳(以缴纳五险人数为准)、职称证明材料认定。2、物业服务企业将保安、保洁、绿化、设备等工种专项外包给专业公司,人员不纳入计算。
5
基本信息
FJWYXY1005
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信息
初始分4分
物业服务企业未建立党组织的,扣4分;已建立党组织但未开展党建工作的,扣2分。
1、根据党组织批准文件认定。2、根据党建工作开展证明材料认定。
6
基本信息
FJWYXY1006
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信息
满分4分
法定代表人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得1分;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是共产党员,且在小区党组织或者社区(村)党组织报到并发挥积极作用的,每个项目得0.5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村)党组织兼职委员的,得1分。
根据相关证明材料。
7
基本信息
FJWYXY1007
信息化平台
满分2分
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得2分。
根据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经发现并核实其中一项为虚假或错误信息,该基本信息项不记分。
二、经营信息
序号
记分类型
记分编码
记分项目
分值
记分内容和标准
记分说明
1
经营信息
FJWYXY2001
经营情况
初始分8分
未及时填报企业经营状况季报或年报的,一次扣2分;
1、根据企业季报与年报等填报情况认定。2、填报季报信息的,应在下一个季度首月月底前填报。3、填报年报信息的,应在每年1月底前填报。
2
经营信息
FJWYXY2002
经营情况
初始分2分
未及时填报从业人员年报的,一次扣2分。
根据年报填报情况认定,应在每年1月底前填报。
3
经营信息
FJWYXY2003
经营情况
满分3分
承接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1个小区得0.5分。老旧小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2000年前竣工的小区;2、列入省、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已经改造完成的小区。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老旧小区改造文件等证明材料认定。2、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3、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应当包含《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如单一的保安、保洁等服务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