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注销实施要素_word_merged_20260108092353u5.jpg)
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注销
【00011711700303】
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商品房预售许可【000117117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000117117003】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商品房预售许可(县级权限)注销(00011711700303)(审核通过)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5.实施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四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五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六条
6.监管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十三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十五条
7.实施机关: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具体由地方主管部门规定。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无
6.具体改革举措
研究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行为,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动态监管预售资金缴存、审批和拨付情况,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用于有关工程建设。三是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用档案作用,作为企业资质审核的重要依据。
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具体由地方主管部门规定。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