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试点任务
具 体 措 施
责任单位
1
建立系统全面的政策体系
1.健全推进实施机制
构建以“绿色化为目标,工业化为路径,数字化为手段”的智能建造实施体系,以试点示范为引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工业化建造技术融合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委
2
试点区县、示范企业每年组织实施试点项目2个以上,推动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化应用。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按要求选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目录相关技术。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
3
每年推动不少于10个高速公路工程、机场与港口工程、水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程等项目采用智能建造技术。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4
2.加强惠企政策扶持
从事智能建造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咨询设计、构件生产、工程施工、软件研发、装备制造等企业,可享受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首版次软件认定推广、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绿色金融与信贷支持等政策。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银保监局
5
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参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可享受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加分政策,相关业绩可作为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重要业绩。
市住房城乡建委
6
3.加大项目激励力度
符合条件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可参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三星级智慧工地或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享受商品房预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7
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将投标人的智能建造技术研发能力、工程实践经验作为投标资格或商务条件。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8
支持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纳入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委
9
打造先进适用的技术体系
4.创新推动数字化设计
依托电子签名印章技术,推动数字化图纸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委
10
深化BIM技术在项目设计、招投标、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应用,推动BIM协同设计和建筑性能数字化模拟等技术应用,建立行业通用的部品部件、机电设备等BIM模型数据库,试行“一模到底”及数字化产品交付。
市住房城乡建委
11
发展倾斜摄影、三维激光扫描等逆向建模技术。
市住房城乡建委
12
5.加快推广工业化生产
在房屋建筑中推动预制剪力墙、预制柱、预制梁、墙体保温一体化预制外墙板等工业化建造技术应用,加大集成厨卫、装饰墙板等工业化装修部品应用力度,建立以住宅、学校、医院为重点的通用化部品部件供应体系。
市住房城乡建委
13
大力发展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鼓励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管廊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