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阿州住建发[2023】182号关于印发《阿坝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部门(单位):现将《阿坝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治州住发E584阿坝州佳房和城发建设局阿坝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023年17月241
阿坝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州建设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阿州人社办[2020】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州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第四条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2-
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以上专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第二章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五条思想品德(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