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四川省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
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①中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中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②省外(含省外国企、所有央企、军队)取得的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需先确认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后,方可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③若原中级职称为省外确认后的职称证书,确认前的证书、文件、《评审表》和确认后的证书、文件、《评审表》均需完整提供。④符合《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款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的注册证书(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聘任、注册年限需与申报年限相一致。聘任起算时间不得早于文件印发时间,如聘任时间早于文件印发时间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算。建设工程各类职业资格可申报的职称专业,详见《四川省建设工程类职业资格可申报职称专业对应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3个资料复印件。
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不高于同级职称:原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