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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 文档页数:20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742KB | 浏览量:4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范围: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现从事专业”包含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等11个专业。(二)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三)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需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四)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二、申报评审条件(一)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执行。(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2—

(三)取得建设领域职业资格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技术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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