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科[2024】483号关于强化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研究进度管控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货彻落实中关中夫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知,提高科研人员识业道德修养,积极方范科研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决定对未按时验收的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进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管控科技页目进度是实施绩效日标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开展研诚信建设的基础性工生。和技项写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实施送度,既要避免违背科研规律不合理压缩周期,也要防止管控意识淡化导致项目长期应验未验: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转“重立项、轻管理”的不良倾向;主管单位应加强对科技项目进度管控,督促指导承拒单位及时完成研究并提请验收。二、按时完成研究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项目立项
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本单位牵头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细致评估,接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2018年-2021年立项尚未完成验收的科技项目(见阶件),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向主管单位提请验收或终止。2022年立项的科技项目,应加快研究进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单位提请验收。不能按时完成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前向主管单位申请终止或延期(不得超这1年)。主管单位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同意延期后仍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省生房域乡建设厂奖予以终止。2023年立项的技项旨,应技照申报书既定的阶段目标有序推进,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单位提请验收不能按时完成的,参照上述要求办理。三、严格验收管理主管单位应在受理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前,主管单位应将拟邀清参加验收的专家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同意后方可召开验收会议:验收时应严格对照审报书中既定的考核目标,从严关。科技项目通运验收后,承担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证书填写,送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研究成果(电子版)一并报省住房域乡建设厅。四、其他事项2025年3月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办理2021年及-2-
以前立项的考技项目验收证书。对未按时提请验收或终止的科技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予以公告。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设厅绿色建续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胡活025-51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