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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部分乙级)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24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610KB | 浏览量:61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临沧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申请临沧市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云建建[2021]97号)要求,下放市级审批的工程设计资质类别为:一、行业资质:行业资质乙级(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道、民航、海洋行业资质除外);二、专业资质乙级(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道、民航、海洋行业资质除外);三、专项资质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2

条。(二)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全部条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全部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全部条款;《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全部条款;《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全部条款。《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云建建[2021】97号)。三、实施机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办件类型承诺件,一次办。五、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条件1.企业符合法定形式;2.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二)不予许可的情形1.不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3

2.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3.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4.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6.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7.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8.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9.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10.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11.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本行政许可政策、技术、数量无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介质要求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网络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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