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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2024〕336 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本市建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 文档页数:9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1.31M | 浏览量:50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建管[2024】336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市建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市建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在招标投标、承发包、建设程序、劳务用工等建设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方式和时间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调查复核、落实闭环五个阶段,时间从7月8日至9月30日。二、专项整治重点(一)招标投标活动方面—1—

主要包括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建设工程。重点检查市场公平性、招标投标综合改革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执行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未合理设置投标资质资格条件,评标办法不客观公正,合同条款不合理、有违行业管理规定等。2.招标启动条件不满足、招标人决策约束制度未执行、标段划分不合理、资格预审使用不规范、评标办法选用不合理等。3.招标范围和方式(含材料设备招标)不合理、中标结果未公开、项目预付款和进度款按期支付不到位等。(二)承发包和建设程序方面主要包括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重点检查内容如下:1.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开工前未取得中标通知书;2.项目开工前,未依法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3.对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变更的,未重新审查;4.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支解发包等行为;5.承包单位存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2—

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6.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单位以及专业承包单位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承包内容不相适应;7.注册执业人员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8.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以及到岗履职不符合规定;9.对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的市场行为调查落实整改不到位;10.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经发包单位同意,或变更后降低相应资格条件;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合同信息报送或合同信息变更不符合要求。(三)劳务用工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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