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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闽建房〔2024)1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於印发《开展2024年度“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市住建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开展2024年度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2024年度“加強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中宣发〔2024)10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以及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等有关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结合我省物业管理实际,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24年度“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以下简称“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进一步拓展物业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服务需求,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2-
新格局。到2024年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及选树参考标准见附件),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二、主要原则(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社区物业行业党建联建,推动住宅小区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治理、物业管理和共建美好家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