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_word_merged_20260324112737fe.jpg)
贵州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建立健全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坚持系统整治、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建管并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排查治理管网病害隐患,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9个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20%的问题和8个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低的问题重点施治,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积极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建设改造城市(县城)污水管网2946公里,动态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着力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27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逐年提升,力争达到100毫克/升;全省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5%以上或在2024年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重点任务
(一)系统谋划,科学编制治理方案。结合排水及污水处理类规划,总结上一轮污水治理实施经验,统筹污水收集处理、排水防涝、水体治理等工作,科学编制或修编系统化治理方案,“收污水、挤外水、治雨水”,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措施,明确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及厂网一体长效机制建设。有条件实施分流制的地区,按照“干一片,成一片”的原则,分期实施清污、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区应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应结合城市更新等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根据近远期规划,合理选择管网建设和运行模式,明确为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在确保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溢流污染控制措施。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布局。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未达到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从严审批新增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