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
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025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
前言
为指导我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相关工作,确保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技术审查质量,依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基础上编制本技术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要求、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编制单位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编制单位: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黄华华刘文强黄显奎敖良根韩乔田辉陈军
白锐范佳江德飞肖栋池朋吴燕周智勇
曾前松乔洪旭黄晓龙汪志英田沁禾邓静董佳
审查人员:廖曙江刘翔龙广海陶继仲王大高盛国荣
1总则
1.0.1为规范我市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突出审查要点,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审查要点。
1.0.2本建设审查要点适用于我市市政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的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查。
1.0.3本审查要点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1.0.4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1.0.5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审查中发现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的非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单位必须修改,否则审查不予通过。
1.0.6图审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审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2一般要求
2.1审查原则
2.1.1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技术审查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2.1.2图审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2.1.3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存在技术疑难或重大争议的问题,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家咨询。
2.1.4市政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除执行本审查要点外,其余相关内容应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4年版)》要求执行;涉及市政工程中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