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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5版

发布时间:2026-03-25 | 文档页数:13 | 文件格式:docx | 文件大小:49KB | 浏览量:6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025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

前言

为指导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审查质量,依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4年版)》基础上编制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要求、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编制单位: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来武清罗书勇罗道林张丹曾勤胡宗朱怡

杨鑫徐倩吴金亮彭薇娜刘鹭冯培任光剑

丁文龙吴开合赵露张媛

审查人员:廖曙江刘翔王大高盛国荣龙广海陶继仲

1总则

为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突出审查重点,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我市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

本审查要点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审查中发现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的非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单位必须修改,否则审查不得通过。

图审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审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一般要求

审查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我市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改造工程审查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我市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条件确不具备的,不应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国家及我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图审机构应当对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是否符合本工程适用的现行国家及我市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

程序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

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特殊消防设计、专家咨询或论证的意见;

设计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报送入渝信息;

注册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国家关于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规定;

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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