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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园改造及国研展览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重新采购)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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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公园改造及国研展览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重新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告公示栏(HYPERLINK'http://zj.nantong.gov.cn/'http://zj.nantong.gov.cn/)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至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六楼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35号六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公园改造及国研展览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重新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中公园改造及国研展览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采购预算:6.5万元。
5、最高限价:6.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服务期限:采购单位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方案评审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第六章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7、供应商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