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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住建字发〔2025〕796号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第十五次党组会会议纪要》(呼住建党发〔2022】59号),为持续优化配租工作,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避免房源空置造成资源浪费,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保障功能,现将《呼和浩特市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呼和浩特市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配
租实施方案》精市住房和城乡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12日Tlt150公开方式:不予公开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5年12月12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2025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有限的房源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进一步提升房源使用效益与配置效率,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次公开选房配租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计划在2025年12月中旬对我市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人员进行实物配租。目前,我市共有空置公租房3051套,向低保和特困家庭配租23套;剩余3028套公租房向本次符合条件的559户中低收入群体配租,通过公开选房配租的方式完成配租工作。二、工作安排(一)配租范围1.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1)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但未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家庭),包含2022年12月31日(含)前实物配租一次弃租的申请人。(2)本次配租工作采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按照公租房系统受理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配租。2.不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1)历年来已实物配租2次且主动弃租的申请人;1
(2)2023年、2024年、2025年实物配租一次弃租的申请人;(3)2023年1月1日至此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