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行规〔2025〕5号)和郑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4〕17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市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0月23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查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通知》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91 号 2019 年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第二次修正)
4.《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2021年12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办函〔2024〕20号)
6.《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科〔2022〕164号)
7.《关于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科〔2021〕141号)
8.《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行规〔2025〕5号)
9.《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4〕17号)
二、绿色建筑专项查验工作什么时候开始?适用哪些范围?
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适用于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或依法办理开工报告的民用建筑项目。
三、老项目、新项目是不是采用同样的查验标准?
新老项目按照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时间进行划分来组织查验,最大程度做到了科学、公平:
1.对2019年7月31日之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设计文件执行的评价标准进行专项查验;
2.对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郑州市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2019版国标)》进行专项查验;
3.对2024年10月1日之后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郑州市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2025版省标)》进行专项查验。
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需要做哪些工作?
建设单位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负主要责任,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各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监督落实具体工作的责任。设计单位要按照项目绿色建筑建设标准严格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的编制;施工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施工落实;监理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内容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细则,并严格监理落实。
五、各级监督机构的责任划分和内容是哪些?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统一监管工作,市本级绿色建筑日常技术措施检查和专项查验监督工作委托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绿色建筑日常技术措施检查和专项查验监督工作。
各级监督机构要明确分工、科学制订计划,依法做好项目的进场施工交底、日常技术检查和专项查验监督工作。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钱伟
联系电话:0371-67188815
原文地址: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3603Y/987857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