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1
佛山市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水平企业自评得分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一、控制项
序号
指标内容
是否符合
1
在基础、主体、外围护及二次结构、机电、装修、临时工程阶段,在3个以上阶段采用建筑机器人或智能化装备施工,且各阶段应用建筑机器人或智能装备工序有2个以上。
2
在设计、生产、建造环节应用智能化技术、软件。
3
减少工人用工量比例不低于5%。
二、评价项(总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分值
自评值
数字化设计
(20分)
易建性设计
(7分)
设计标准化:
(1)主体结构网格采用扩大模数网格,且符合2nM、3nM的尺寸序列,得1分;
(2)平面布置标准化(重复使用最多的三个基本单元或户型面积比不低于50%),得1分;
(3)标准层层高统一,并且标准层平面标高≤4种,得1分。
3
部品部件工厂预制化:
(1)如复杂三维混凝土构件、保温装饰一体化墙板、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干法墙面、干法楼地面等,至少采用两项,得1.5分;
(2)按非砌筑(非砌筑比例大于80%)和免抹灰设计(免抹灰比例大于80%),得1.5分;
(3)采用管线分离比例大于50%,得1分;
【如采用箱式、模块化等工厂整体预制方式建造,仅主体结构预制可直接得2分,含装修管线集成预制得4分】。
4
数据资源标准化
(3分)
(1)使用包括分类和编码库、族库和样板库、构件和产品库、规则库和知识库中2项及以上,得2分;
(2)建立或更新了相关补充数据资源(如关联造价、采购、施工标准化表单的数据模板),得1分。
3
一体化集成设计
(8分)
各专业集成设计:
(1)在设计阶段前置完成各专业及二次深化(门窗、幕墙、栏杆、施工模板等)、施工措施等预留预埋;考虑各施工工序及细部节点构造,反映到设计文件中,得0.5分;
(2)建筑、结构、机电、装修实现一体化集成设计,提供多专业综合图,指导后续生产施工,得0.5分。
1
采用全专业BIM设计出图,实现全过程三维数字化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模型精度达到LOD200以上,得2分;
(2)施工图设计阶段/二次深化设计阶段且模型精度达到LOD300以上,得2分。
4
数字化提效及校审:
(1)设计过程采用参数化设计、智能设计提效工具或插件,得0.5分;
(2)基于BIM模型进行建筑性能分析、专业交圈、管线优化等工作,输出报告,得1分。
1.5
自动图审:
采用AI自动化审查平台或插件,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规范、国家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方面智能内部校审,且可提供过程资料予以作证。
1.5
数字化交付
(2分)
建立完整的施工 BIM应用管理文件,管理过程线上化留痕,形成数据资产,支持数字化竣工验收及存档。
1
数字化交付平台具备智能搜索功能, 能通过关键字、业务标签、基础编码等对软件平台中所有的业务数据、用户、资料、图纸、模型、 图像进行关联检索,实现设计、施工、运维数字化传递以及模型的相容转换。
1
智能生产
(15分)
项目管理
(4分)
项目应采购智能生产企业提供的部品部件及材料,得4分。
(符合智能生产企业应包括下述能力:智能生产企业应采用智能质检设备对部品部件自动测量,通过与生产BIM模型比对,自动生成质检结果;采用物流管理系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