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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智能建造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9月
目录1总则..1.1引言.1.2一般规定….12.数字设计.12.1一般规定.12.2数字化设计…22.3标准化设计..……42.4仿真驱动设计..…42.5数字交付….53.智能生产..73.1一般规定.….73.2数据驱动..………73.3数字化生产管理..…73.4智能生产线..….93.5智能化物流运输管理....93.6.数字交付..…104.智能施工.……114.1一般规定..114.2虚拟建造.…114.3施工管理..…124.4智能建造装备...….144.5数字交付.…5.智慧运维..…185.1一般规定….185.2智慧运维管理...185.3智慧运维平台....191
1总则1.1引言1.1.1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海南省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健康、持续、协调、高质量发展,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开展智能建造,制定本导则。1.1.2智能建造应结合我省行业发展特点,进行统筹规划,开展智能建造策划,按照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等分阶段应用或全过程应用。1.1.3应用智能建造除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需符合国家、海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1.2一般规定1.2.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组织编制项目智能建造策划方案,勘察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等单位应在参与项目建设后正式开工前编制智能建造策划方案。1.2.2全过程应用智能建造项目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等组织管理方式,促进设计、生产与运输、施工安装以及使用维护各阶段深度协同,整体提升建造管理集约化水平。1.2.3策划方案应明确项目智能建造应用的总体要求、实施计划、实施路径和应用场景。1.2.4策划方案中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应分工有序、职责明确,并配备智能建造专业人员,满足智能建造项目的建设需求。1.2.5智能建造应以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1
建筑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打造实时自适应于变化需求的高度集成与协同的建造系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1.2.6智能建造应采用数字化管理平台,以BIM模型中心数据为载体,实现数据传递和数据协同,提升项目数字化管理水平。1.2.7智能建造宜基于BIM模型数据驱动工厂智能化生产、驱动现场装备智能化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