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质监函[2024]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鲁建质监字[2024]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省级工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科技创新驱动,聚力工程品质提升,推动新时代好房子建设。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建筑业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研
发应用,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强化科技创新激励,赋能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要求工法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绿色建造、智慧建造等高质量发展要求。省级工法评价遵循“自愿申报、属地管理、总量控制、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原则。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山东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省级工法。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见附件1)有关规定要求。(二)申报类别省级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园林绿化工程类、专业工程类等类别,涵盖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两个方向。(三)申报条件1.已公布为市级工程建设工法或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经评审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企业级工法;2.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工程实践应用、技术质量效果明显、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2-
显著;3.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及创新、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4.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5.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6.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或使用已列入国家、地方禁止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