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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施工许可”主题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13 | 文档页数:9 | 文件格式:doc | 文件大小:3.31M | 浏览量:66

附件1

昆明市“施工许可”主题事项办事指南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基本信息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

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编码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

市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一件事一次

办”涉及事项

(服务)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建)

2.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工作日)

4

承诺办结时限

(工作日)

3

是否收费

线下跑动次数

1次

线下跑一次原

因和环节

原件核验

网上办理深度

Ⅳ级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有无中介服务

联办能力

联合受理、联合勘验、联合审查、联合审批

咨询方式

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监督方式

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办理时间

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办理地址

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二、设定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质量监督注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三、申报须知(组合)

(一)办理前置条件:已经办理营业执照。

(二)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可免于提交。

(三)提交'javascript:;'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注意事项:

办事事项名称

事项办理选择

情形备注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新建)

必办

2.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必办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标准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出具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涉及事项

非必要材料涉及情形

备注

1

昆明市“施工许可”主题事项申请登记表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

无需纸质材料

必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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