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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质量检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2026-01-19 | 文档页数:4 | 文件格式:docx | 文件大小:18KB | 浏览量:6

附件

2024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质量检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一、项目采购内容

1.协助开展2024年江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

2.遵循回避原则,组织专家(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师,优先选用省或江门相关专家库专家)对我局指定的15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检查,整合专家意见出具项目检查意见。

3.回应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责任单位对检查意见提出的解释说明和整改措施。

二、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四个月内完成。

三、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不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且在中介超市无该类别的服务项目,拟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开展公开采购。

2.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加盖公章的项目响应说明,内容应包括:

(1)服务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完成时限等;

(2)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含各子项的报价清单);

(3)其他相关业务优势等情况。

(二)相关业绩、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3.响应期限:从采购需求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材料(密封)交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9楼921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3831689)。响应纸质材料逾期提交或未密封,视为无效。

4.响应期限结束后,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采购人重新招标;响应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正常开标,并采用评审的方式进行择优,对供应商的供应文件按附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最后得出其综合得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选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服务采购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含税全包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服务采购费用资金概算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中的60%;

第二期在完成服务工作且经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发起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手续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发起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资金审批、财政拨款延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

供应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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