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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 文档页数:9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577KB | 浏览量:4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我省建设科技创新效能,引领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按照《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建节科[2024]6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及范围(一)征集对象。建设科技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的征集面向注册地在山东省内,从事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业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二)征集范围。本年度征集的建设科技新技术覆盖住房城乡

建设全领域,包括居住品质提升、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建造方式转型、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村镇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科技创新方向,涵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统称“新技术”)等类型。二、征集条件(一)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参加征集的新技术应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评价或确认等,或者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二)推广应用要件完善。参加征集的新技术应具备齐全的推广应用配套技术或产品,入选后能广泛推广应用。其中,新技术、新工艺应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级标准、工法等支撑,新材料、新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认证证书。(三)具备工程应用支撑。参加征集的新技术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成功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征集方式(一)主管部门推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注册地或技术应用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推荐代表本地先进水平的新技术,并列出推荐次序(见附件1)。(二)驻鲁央企推荐。中央驻鲁企业可由其驻鲁最高层级公司组织初审及推荐,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列出推荐次序(见附件1)。—2—

四、材料报送(一)报送内容。征集单位应填写《山东省建设科技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征集意向书》(见附件2),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证件扫描文件以U盘报送,并同时发送至邮箱。(二)报送渠道。推荐报送的相关材料,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央驻鲁企业最高层级公司初审,同意推荐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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