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州省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 文档页数:5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271KB | 浏览量:19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州省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企业: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对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

二、检查范围及比例(一)检查范围。由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企业。其中,对以下企业实施重点核查:1.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2.2023年7月至今新办核定的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情况。3.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4.长期注册人员空置或聘用频繁变更注册的(一年内2次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5.不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2)。6.长期(一年以上)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已审批的资质企业。(二)抽查比例。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要求,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和频次。其中,对A类企业,除投诉举报、大数据检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建筑业企业2%,勘察、设计、监理企业5%)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施重点核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建筑业企业10%,监理企业20%,勘察、设计企业30%);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2-

高抽查比例(建筑业企业20%,勘察、设计、监理企业50%)。各市(州)和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企业及其注册人员进行检查,按照以上抽查比例和原则进行抽查,且检查各类企

剩余2页未读,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