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执法类别
序号
项目
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
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
依据标准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
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
规章
行政许可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定西市住建局
消防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6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8号令)第十五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日
不收费
2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定西市住建局
消防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6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58号令)第二十七条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5日
不收费
行政许可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定西市住建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设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4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不分等级)
定西市住建局
行政审批服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设立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法人
14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许可
5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定西市住建局
建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01月01日实施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