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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4〕54号)

发布时间:2026-01-27 | 文档页数:8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2.34M | 浏览量:25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住建[2024〕54号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单位,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大跨建筑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落实好设计回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设计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担当精神,主动开展公益服务。按照“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单位设计的大跨建筑开展设计复核、功能复核、整体使用情况复核,对大跨建筑所有权人进行公益安全提醒。所有权人是建筑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设计回访是帮助自身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要与设计单位良性互动、密切配合,积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垮塌事故发生。行业协会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各设计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回访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二、准确把握回访范围和技术要点(一)回访范围。主要回访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2-

的各类大跨建筑(如体育场馆、礼堂会场、运输场站、医院门厅、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保养规范的公共建筑,可不纳入回访范围。(二)技术要点。各设计单位开展现场回访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使用荷载是否与原设计相符;钢结构整体体系、钢结构节点连接是否与原设计相符;屋面是否存在因多次防水施工造成的荷载增加;屋顶是否违规堆载物料;钢结构构件及支座涂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明显锈蚀、变形、开裂、松动等。本次设计回访不属于安全检查,不对大跨建筑做整体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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