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
一、资料目录
(一)存量房网签所需资料要件
1.签订《遵义市房地产交易委托经纪合同》;
2.签订《遵义市存量房交易买卖合同》;
3.签订《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或《自愿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声明》;
4.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产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实时的产调证明;
5.买卖双方结算账户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存量房备案所需资料要件与程序
中介达成交易
1.要件:依据托管银行出具的《进账凭证或进账回单》,开具《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款凭证》;
2.程序:签订《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确认买方是否将委托监管的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对系统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后确认备案。
自主交易
签订《自愿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声明》,对系统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后确认备案。
(三)存量房交易资金进、出账所需资料要件与程序
进账
买房人持资金监管协议到托管银行存入约定监管额度的自有资金,在备注栏需填写“存量房合同编号”;
方式一自有资金:银行工作人员在“一窗式”服务窗口提供支持支付宝、扫码、转账等多种方式的支付渠道,买房人存入指定监管账户“遵义市鑫财投资有限公司(存量房交易资金)”;通过扫码支付的交易,收单机构于T+1完成清算,并推送对应对账明细(商户号指定联系人,绑定贵州银行商户通小程序,实现实时接收交易信息,对收款资金进行确认);通过银行柜面转账、现金入账的交易,托管银行于当日出具进账回单。
方式二自有资金+银行按揭进账:客户需要申请按揭贷款的,应先持遵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等资料至“一窗式”银行工作人员处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缴存资金首付款进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贷款业务;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将贷款资金放款至“遵义市鑫财投资有限公司(存量房交易资金)”专户,贷款资金不得划入客户个人账户。
(3)监管资金不低于合同金额15%入账。
2.出账
依买卖双方或指定收款人持《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款凭证》、《解除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申请书》到市住建局窗口申请办理监管资金划转手续。
二、存量房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要件及办理程序
(一)所需资料要件
1.买卖双方签订的《遵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买卖双方结算账户原件及其复印件;
5.签订《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6.买方将首付款(15%以上)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进账凭证或回单;
(二)办理流程
1.银行审查同意贷款,签订贷款合同;
2.银行将贷款资金放款至“遵义市鑫财投资有限公司(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3.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实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资金划转
1.委托他人办理领款手续的,代理人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遵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