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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强化工程质量溯源管理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电子签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保障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电子签章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电子签章工作背景
我市已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防伪标识管理,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关键页通过市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加印二维码防伪标识,未取得防伪标识的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同时,我市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标识和省检测监管防伪标识已全面对接,实现二码合一,市民可通过佛山样品追踪溯源微信小程序扫码验证报告的真伪。但是,目前我市大部分检测机构均实行纸质版报告线下盖章模式,监管平台获取的报告为未盖章版本,扫码查验的报告与纸质版报告存在差异。
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电子签章,是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检测报告的全程网办、无纸化流转,减少纸质报告打印、邮寄、存储成本;有利于利用数字技术强化报告防伪溯源能力,有效防范虚假报告,规范检测市场秩序;有利于提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效率,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各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应全面采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以下统称“电子签章”)。检测机构自行选择采购电子签章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与本单位的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电子检测报告的生成、签章、查验、归档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并与检测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调试上传及备案电子签章关键信息。电子签章与传统纸质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在检测监管平台下载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归档、行政监管等环节,均认可电子签章检测报告的有效性,不得要求额外提供纸质签章版本。
三、电子签章应用要求
(一)签章有效性:检测报告中使用的电子签章,必须是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可靠电子签名规定的数字证书生成的电子签章,确保签章主体明确、内容完整、形式合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二)报告格式:电子检测报告应采用符合归档要求的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