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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农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一、组织单位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承检机构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内销售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抽检场所批发市场、超市、生产企业等五、抽样程序5.1、抽样方法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销售者的仓库或售柜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5.2、抽样数量抽取同一地膜或棚膜产品一卷,膜外卷先剪去至少0.5m,然后再剪下样品三块,尺寸为长(2m±0.1m)×幅宽,其中两块作检验样品,另一块作为备用样品。
六、检验项目
表1、明示执行标准为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1
厚度
GB13735-2017
2
厚度偏差
GB13735-2017
3
宽度极限偏差
GB13735-2017
4
外观
GB13735-2017
5
拉伸负荷(纵橫向)
GB13735-2017
6
断裂标称应变(纵、橫向)
GB13735-2017
7
直角撕裂负荷(纵、橫向)
GB13735-2017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七、判定规则
7.1依据标准
GB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7.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