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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22年修订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七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二)二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第二章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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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办事指南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临沧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二)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三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工作文件的通知》(临建发[2022】24号)。三、实施机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许可条件(一)二级资质予以许可条件2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依申报变更予以批准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整体改制及企业内外资性质、合并分立跨省异地变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企业提出补证申请。(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企业提出注销申请。(五)不予许可的情形1.不具备资质许可条件要求;2.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五、政策、技术、数量限制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六、申请材料(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来源其他要求3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原件电子版申请人通过网络系报表统申报后打印下载登录云南省建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职称原件电子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设监管公共服证件障部门核发务平台(网址: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https://www.ynj3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zjgcx.com)逐体系情况说明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原件电子版申请人自备进行网络申报。(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报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变更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来源其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原件电子版申请人通过网1更申报表络系统申报后登录云南省建设监打印下载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市场监管部门https://www.ynjzjgcx.2的变更证明原件电子版核发com)逐一进行网络申报。2.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序号材料名称类型材料材料形式材料来源其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申请人通过网1更申报表原件电子版络系统申报后登录云南省建设监打印下载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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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临沧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申请临沧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云建建[2021】97号)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二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第三次修正)之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要求,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三、实施机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办件类型承诺件,一次办。五、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企业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条件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要求。(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所需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审批条件,不予批准。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本行政许可政策、技术、数量无限制。七、申请材料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新设立)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备注1营业执照电子材料必要政府部门核发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2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必要申请人自备书、职称证书电子材料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3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电子材料必要申请人自备管理制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单变更)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备注1营业执照电子材料必要政府部门核发2企业章程(变更公司名称时提供)电子材料非必要申请人自备3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供)电子材料非必要申请人自备变更后单位负责人身份证、4任职文件(变更单位负责人时提供)电子材料非必要申请人自备变更后技术负责人身份证、5任职文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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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业务手册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
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包括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办理依据、实施机关、许可人员、批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中介服务要求、指定培训、资质资格、许可办理、许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投诉举报等十八个方面内容,并附有审批流程示意图、事项许可相关文书、表格以及许可证样本等,是云南省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的规范性文件。各审批机关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审批服务活动。该手册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行适时修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手册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各地在实施审批活动时,可及时向编写机构进行反馈。本手册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编写和解释。主要编写人员:闵照中段宇靖审核审查人员:鲁雪梅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许可申请。市级权限: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适用对象临沧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企业。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3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四)《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3号)相关业绩及人员要求。(五)《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全省发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确定由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四、实施机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许可人员(一)受理人: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工作人员网络接件。(二)审查人
业务手册_thum_merged_pdf_20251229182110ef.png)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1
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包括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办理依据、实施机关、许可人员、批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中介服务要求、指定培训、资质资格、许可办理、许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投诉举报等十八个方面内容,并附有审批流程示意图、事项许可相关文书、表格以及许可证样本等,是云南省办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规范性文件。各审批机关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审批服务活动。该手册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行适时修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手册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各地在实施审批活动时,可及时向编写机构进行反馈。本手册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编写和解释。主要编写人员:闵照中段宇靖审核审查人员:鲁雪梅2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临沧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申请临沧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云建建[2021】97号)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二、适用对象临沧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3
建筑活动。(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二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第三次修正)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要求,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四、实施机构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许可人员(一)受理人: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网络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0988制定背景0CCc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放管服”改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作。2022年,国务院《第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案》明确提出,要继续简政之道,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落实和完善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2022年3,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从原来的一、二、三、四、暂定级五个等级修改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并明确不同等级的企业条件和开发规模。为落实有关规定和政策精神,省建设厅开展了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关作调研,出台了《关于进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若意见》(以下简称《若意见》)。意见》深贯彻国家有关件精神,我省实际,深谋务实提出十方具体措施,从行业准入、申报条件、动态监管、退出管理等面加强开发资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文件依据L.!中中UU(—《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三)《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77号)=主要內容-LahrCC《若意见》共10条内容,现解读如下:(一)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开发资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二)明确资质申报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并明确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经营年限、竣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率、专业人员要求等。(三)落实资质核定要求。申请一级资质核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提交材料。申请级资质核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以及建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的说明。相关信息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得的,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级资质由设区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批。(四)深化“一网通办”服务。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相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申请一级资质核定(含资质升级、延续、变更、注销)的,登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企业资质满足本次申请资质事项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标准要求。
2.企业主要人员满足本次申请资质事项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标准要求。
3.本企业此次填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及承诺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本企业依法与申报的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且上述人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4.本企业申请前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列违法行为、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因本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质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社保账号: ;密码: ;
登录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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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一)资质分类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2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不分等级;专业资质设有10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三)业务范围1.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2.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1
(四)其他1.工程监理企业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依法监理、高效服务为原则,创新和完善程监理机制,提升施现场监理平,保障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2.加强监理行风与文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和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保监理服务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3.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承担对外援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4.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避免恶意竞争,遵循行业市场规范,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2
二、标准(一)综合资质标准1.企业资信能力(1)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2)

附件4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重新核定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材料
企业重组分立
企业合并
国有企业改制
企业跨省变更
备注
新企业
原企业
新企业
原企业
新企业
原企业
1
《企业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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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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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够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合法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企业无资质的,以《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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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资质转到外省的,由原企业提供。
4
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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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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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暂未注销的,可提供注销承诺书。合并的,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合并证明材料
6
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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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我市资质转到
外省的,由原企业提供
7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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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涉及国有企业的无需提供
8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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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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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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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涉及国有企业的无需提供
11
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含债权债务说明、无在建项目承诺等,需双方企业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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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重新核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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