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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加强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助力根治欠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9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4.5M | 浏览量:3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助力根治欠薪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为防范和减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因劳务班组(以下简称班组)管理不规范导致的欠薪纠纷和隐患,加快构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现就加强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督促在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聚焦进场实名登记、施工现场作业和退场确认等关键环节,完善班-1-

组用工和工资支付全链条监管,提升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的水平,维护建筑工人及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指导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制订班组管理措施,以地级以上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为载体,完善班组及班组人员实名登记名册、进场到退场全周期信息档案,加强班组人员施工作业记录留存,落实班组人员退场工资确认,客观评估班组工作情况,实现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二、推行班组用工和工资支付全周期管理(一)推行进场前以班组为单元开展实名信息登记,夯实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基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建筑用工管理。推动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以班组为单元建立用工人员实名登记名册,将每名建筑工人及其归属的班组信息如实录入市平台,实现建筑工人用工和工资支付班组化管理。推行班组负责人实名信息登记管理机制,由其协助总承包单位的劳资专管员(以下简称劳资专管员)加强本班组人员实名信息登记管理。班组名称一般由“班组负责人姓名+工种+班组”组成,如“李XX混凝土班组”(工种分类及班组命名参考附件1)。对于无班组归属的建筑工人,可单独建立用工名册,并记录为“非班组人员”。(二)推动作业过程中及时记录班组人员用工实况,确保工-2-

资准确核算。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用工有凭据、作业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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